电子政务系统质量保障一体化服务 联系电话:400-668-1608
搜索
首页 / 电子政务系统检验检测 / 政务信息系统测评

联系方式

  • 电子政务系统测评 010-63691919
  • 软件和信息系统测评 010-63691178
  • 源代码检测 010-63691190
  •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010-63691122
  • 区域业务部 010-63691197
  • 报告真伪查询 010-63691176

政务信息系统测评

政策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标准依据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标准参考

  • GW0014-2017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试规范》
  • 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 GB/T 15532-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 GB/T 9386-1988 《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 GB/T 8567-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测评目前为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在验收前已经达成共识的测评类型,专家们在做验收评审时一般要求承建单位出示第三方验收测评报告,大部分建设单位已经将此项费用列入项目预算中。目前第三方验收测评主要是指软件测试范畴。

    GB/T 30850《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包括测评报告。在系统测试方面,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项目需求、设计等文档进行系统测评。测评报告是项目竣工验收依据之一。

    GB/T 21064-2007《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5.1.10 系统验收要求 应规定系统验收时的接受条件和检验方法,确保系统建设的质量。系统验收条件可包括通过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测评等。

测评范围

    GB/T 21064-2007《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5.1.10 系统验收要求 应规定系统验收时的接受条件和检验方法,确保系统建设的质量。系统验收条件可包括通过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测评等。

 

       验收测评范围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明确项目建设要求的文档,目的是验证项目的实际建设是否按照预期目标完成相应的建设任务。测评内容通常包括系统的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兼容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用户文档集等质量特性。

政策属性

  •        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测评应考虑其政策属性,对验收测评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在功能测试方面,除了验证其功能的正确实现,还要验证其功能是否按照政策的要求实现,实际的呈现效果是否和政策要求有偏离。
  •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验收测评为例,还应该充分考虑政策的符合性,应该充分考虑国办函[2016]1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例如功能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要实现用户注册及登录、用户管理、事项信息的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用户互动、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查询、服务评价等功能。此外,提供政务服务的系统,兼容性方面应考虑特殊人员的使用便利性。

业务咨询

010-63691919

 

电子政务系统质量保障一体化服务
国家信息中心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2层
总机:400-668-1608
电子政务系统测评:010-63691919
软件和信息系统测评:010-63691178
源代码检测:010-63691190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010-63691122;010-63691155
区域业务部:010-63691197
报告真伪查询:010-63691186

微信公众号